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面的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是指在工程建筑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者工程质量下降,导致建筑工程坍塌或者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安全设施失当,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重大经济损失的。 所谓后果特别严重,司法实践中主要是以下情况: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满足以下条件下才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主观上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