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规定: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建筑项目决算工程量审计的注意事项: 1
工程量追加超过10%,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款,无需进行再次招投标。不超过10%的可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超过10%的亦不用再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就可,前提是前施工单位达到施工资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