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
不合法。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违法转包工程的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置: 1、对违法转包的单位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如果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合法。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 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分包单位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或者是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那么就是不合法的。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工地上出了安全事故该找安监局部门,是对日常监管的安全生产进行负责,并且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工地安全事故赔偿范围包含了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护工费等必要费用。正常情况下,建筑工地的责任事故是连带责任,由施工单位、施工班组、受伤人员按照相关责任赔偿。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工程资质不可以出借。出借资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损失的,出借方与借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可以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包工程要交保证金,收取保证金合法。保证金一般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前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退还,其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
1、和解或调解; 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 2、仲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诉讼; 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合同中是禁止转包行为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律允许经过发包人允许的工程分包行为,但是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