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案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了。 已收案不是代表案件已经结束的意思,是代表案件已经由法院接收到案件材料,原告的起诉符合法院立案标准,法院作出正式立案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