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案的案件可以撤销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诉,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都是可以申请撤诉的。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第六十一条还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立案。
如果当事人的贷款还不上,且被起诉了,法院在查明是否存在债务之后,会判决债务人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款。如果债务人实在没有能力偿还,且强制执行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会上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坐高铁,限制坐飞机,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不得招标投标、不得政府扶持、不得融资信贷等方面信用惩戒,情节严重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我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会依法追究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