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平等权是宪法赋予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国家而言,平等权国家以平等的资格和身份参与国际关系,平等地享受国际法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的权利。平等权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就公民个人而言,平等权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规定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基本权利。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拥有的权利具体是:平等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权、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活动权。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