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超过14%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出吗
职工福利费超过14%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出吗?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文件未规定职工福利费可以结转以后年度进行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