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级地震应启动Ⅰ级响应。1、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2、应对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相对应启动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灾区所在省级、市级、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应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6分处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占用应急车道,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若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迅速将车停到应急车道内并设立警示牌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走应急车道扣多少分罚多少款具体如下:机动车逆向行驶普通道路扣三分,罚款两百。快速路及公路桥和隧道,扣6分罚两百。高速公路扣12分。机动车在普通道路上逆行,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次性扣3分。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根据规定,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结构体系等; 2.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海外工程项目的应急组织体系、构与职责; 3.风险分析与应急能力评估。描述海外工程项目的企业情况、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结果、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4.预防和预警。明确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与应急准备要求、监测与预警要求、信息报告与接报处置; 5.应急响应。明确响应流程、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急启动条件和启动方式、应急响应程序、恢复与重建、应急联动崎序; 6.应急保障。明确应急保障计划、应急资源、应急通信、 应急技术支撑、其他保障; 7.预案管理。明确预案宣传培训、预案演练、预案修订、 预案备案; 8.附则。明确名词与定义、预案的签署和解释、预案实施付间要求; 9.附件。明确预案支持性附件,如组织机构图及职责应急通信联系方式及值班联系电话、应急救援队伍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敏感区域及应急设施分布图等。”
应急预案不需要监理审批。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国务院组织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事故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应急管理局和市场监督局一般没有关系。 应急管理局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市场监督局的职责主要是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
应急抢险项目不需要招标。法律规定,对于涉及有相关的国家机密和安全不可公布与社会媒体实现全面公布相关信息、因情况紧急必须马上实行的事关人民群众安全稳定的抢险救灾的相关工程,不适宜进行招标。 应急抢险项目通常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其目的是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造成的破坏,并进行抢修或恢复工作。由于时间紧迫和紧急性,应急抢险项目通常不需要按照常规的招标程序进行。
消防队归公安局管理。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 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所以消防队归公安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