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需要应酬喝酒中毒不可以认定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为了正常工作的需要难免要出去应酬吃饭,妻子不允许丈夫有正常的社交生活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