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作为案件中重要的案卷材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复印或者拍照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已签字的庭审笔录可以翻供。 庭审笔录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证据,就可以翻供,翻供仅限于刑事诉讼,但可能会导致延期审理,如果是确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时,翻供可能成功,失败也不会导致加重处罚,但是如果是恶意翻供可能会承担责任,并且造成诉讼资源浪费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庭审笔录能作为证据。庭审笔录除了是对案件审理活动的记录外,最重要的还是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了案件的相关证据。庭审笔录实际上也是一种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综上所诉,庭审笔录符合书证的本质特征,因此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