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