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 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