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工地坠物致人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有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
建筑工地预防高空坠物措施: 1、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 2、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设置防护网等防落设施。 3、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 4、施工现场必须在相应部位、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张挂,夜间设红灯示警。 【法律依据】 根
在我国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的赔偿有以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在建筑工地受伤后认定劳动关系需要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的,也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
建筑工地受伤打110报案。由派出所做笔录备案,如涉及到工伤则要到劳动保障局去申请。有劳动合同的,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的,通过民事损害赔偿来主张。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
违反《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形的,消防主管部门应责令单位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消防责任事故罪。
建筑工地农民工的收入达到个税起征点的也需要交税。个税起征点为月收入五千。但建筑工地工人的工资普遍较低,大多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征点,因此基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的处罚是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停工令建筑工地会不会彻底停工还不知道,具体要看各地政府的通知和安排,而根据一位建筑工地的工友的描述“由于建筑业野外露天作业,一般都有自己的备用电源,即柴油发电机,所以对建筑业影响不大”。但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是重点。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