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专业分包规定
从原则上说,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义务,都应当由承包方自行完成。但是,对一些大中型建筑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来说,实行总承包与分包相结合的方式,允许承包方在遵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将自己总承包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劳务工程或者自己不擅长的专业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及缩短工期。
法律法规对分包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限制条件:
(1)总承包单位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为防止总承包单位擅自将应当由自己完成的工程分包出去,或者将工程分包给建设单位所不信任的承包单位,法律法规规定分包的工程必须是总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3)为防止某些承包单位在拿到工程项目后以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