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能主张交付顺延或逾期交付免责,如有明确的政府文件或命令要求开发商须延后复工情形的; 则在此通知延后的期间可顺延交付或逾期免责,但超出此类通知期间的逾期天数,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至于因新冠病毒疫情导致项目无法完成重大关键采购或审批、验收等,直接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的,则情形更为复杂; 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判断和举证。在目前情况下,如开发企业的项目涉及可能延期情
疫情导致地产开发项目停工的开发商可以延期交付房屋。 《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疫情导致地产开发项目停工的开发商可以延期交付房屋。 《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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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入股开发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合作方式、合作期限以及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写明甲乙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