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自行耕种的荒地,其使用权自然归属耕作者拥有,然而,荒地的所有权却属于集体组织机构。 在我国范围内,所有的土地资源,无论城市或是乡村,其所有权皆归于国家和集体所有。 然而,若当地政府推行开垦政策并加以鼓励,那么对荒地的开发和利用则由耕作者全权负责,他们此时可以享有的便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拥有土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