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不能证明,法院会判不准离婚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方不出庭也可缺席审理和判决;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对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
离婚案件属于依申请的不公开开庭案件,所以有不公开开庭的可能性。
第三次起诉是否能判决离婚,与起诉的次数没有必然的联系。有许多案件第一次或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就判决离婚的情形。与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关。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您好,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撤诉的,以撤诉裁定送达之日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得到场,被告一方实在不来开庭法官可以缺席判决
你好,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