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之后被拘留人的手机等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所以即使手机开着机也是无法联系的。《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