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开标流程: 1、采购预算与申请。 2、采购审批。 3、代理机构的选定: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相同。 4、组建谈判小组。 5、编制谈判文件。 6、确定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7、谈判。 8、确定成交供应商。 9、评审公示。 10、发出成交通知书。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限,一般相应的文件会有说明,如果没有也可以询问相关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