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散,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应当持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书和清算组公章向人民法院许可的银行申请开立清算组账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