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案是否要通过当地公安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公安干警可以根据情况与办案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协助、配合办案,是可以而不是必须;如果要对办案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公民采取强制措施的话,比如:拘留、逮捕等,那么应当告知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如果案件由外地的公安机关立案,犯罪嫌疑人被抓住后在本地讯问的,只是按程序进行初次讯问,之后仍会被办案机关带回外地的看守所关押,并由外地公安机关负责进一步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如果案件由外地的公安机关立案,犯罪嫌疑人被抓住后在本地讯问的,只是按程序进行初次讯问,之后仍会被办案机关带回外地的看守所关押,并由外地公安机关负责进一步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异地办案是否要通过当地公安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公安干警可以根据情况与办案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协助、配合办案,是可以而不是必须;如果要对办案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公民采取强制措施的话,比如:拘留、逮捕等,那么应当告知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是: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 唤、拘传、拘留、逮捕。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