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婚育证明怎么开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4)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