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新的制度,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医药费(自费除外)。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需要先申请备案。 备案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 第二步、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劳动仲裁需要去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科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异地派遣。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驾驶证丢失在异地能补办,通常补办需要一天的时间。
公司是不可以交异地社保的,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所在工作单位,必须要按时足额的为在职职工缴纳当地社保。如果个人在外地工作,想要在户籍地交社保可以让公司把社保所要缴纳的费额通过折算成工资的方式一并发给员工,然后由员工在当地的个人流动窗口进行缴纳。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可以异地做司法鉴定,只要是合法的司法鉴定机构即可,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的,应当审查委托的鉴定事项进,如果鉴定委托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则应当予以受理。
转移社保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要先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带着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审核通过之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着手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第四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手续。
异地不能办理结婚证,内地居民结婚的,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需要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所在地(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