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也就是说,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并非一律无效,需要区分强制性规定的性质后判断效力:如果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法律明确规定违反后合同无效,或违反后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如果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即法律仅对主体资质、交易程序作出规范,不否定合同效力的规定),合同不会因此直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