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不管超过几年都是可以强拆的,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不存在时间问题的。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农村违规房子建好的了,也是能强拆的。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强制拆除不属于代履行。行政强制法当中的拆迁不属于强制法中代履行。即便是第三人提供专业挖掘机械配合行政机关拆除违章建筑,也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属于代履行。也就是说,属于强制执行中的“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范畴。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强制拆除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
从2021年起,以下几种房屋可能会遭遇到强拆: (1)耕地上的房子。耕地只能用于耕种,如果投机取巧的没有经过许可将耕地用于建房,这是属于非法的,这类的耕地房如果被发现,就会遭遇强制的拆除。 (2)五证不齐的房子。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可能会有部分的房子五证不齐,这些房子可能是非法建筑,需要谨慎对待。 (3)损害公共利益的房子。房屋建设是有规划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划建设,甚至损害了公共利益,这类的房子将会遭到拆除。 (4)有古建筑的房屋。目前国家对于古建筑的保护日益加强,古建筑是文化遗产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房子建筑对于古建筑造成伤害,房子可能会被遭到拆除。 (5)危害国防安全的房屋。如果房子破坏了我国的国防安全设施,影响了国防,那么这类的房子是会遭遇拆除的。
老宅基地没有证被强拆了,如果对方是违法强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方没有责令拆除通知就强拆老宅基地的话,就是违法强拆行为,就算是老宅基地没有证也是违法的,所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建筑是违法建筑,也要经过有关部门调查也才能拆除,未经调查就强拆是违法的,可以起诉强拆的人。 在老房子被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摄强拆的过程,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及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
在老宅基地盖房新政策: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3、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继承房屋被拆迁诉讼可以提交起诉书、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拆迁现场录像等资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那么强拆不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1、如果违建的房子是农民家中的唯一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是会被会强拆的。 2、如果家中“一户多宅”,违背了“一户一宅”政策的情况下,并且是因为合法继承获得的,这种情况下国家并不会强行收回,已经修建的房子不拆除,而是通过试点超标宅基地付费制度、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理。 3、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建房,之后只要进行罚款、改正、补办证件即可,也是不会被拆除的。 4、违建房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部分设施,虽然早期属于违建到目前符合要求的不予拆除。
1、对违法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 2、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 3、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