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在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的公司帐户没有钱的,可以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措施,也可以依法对被执行公司进行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清算案件时,对于没有任何财产、帐册、重要文件或按登记地址不能通知被申请人或清算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的强制执行应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是: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债权人依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二条 强制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强制解散之诉的条件:(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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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一、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被执行人没有钱,可以执行其他公司财产。如果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申请法院恢复
拍卖不属于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
公司可以强制解散的条件是:(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2)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该问题;(3)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