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被申请人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清算组应当要求该股东缴纳所认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登记机关依清算组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终止。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
强制解散公司的前置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
1、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笔者认为,法院应在裁定启动清算程序后成立清算组之前,首先指令公司或股东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因为要完成对公司的
【法律意见】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被法院执行,财产不够执行的,不能执行法人代表财产。你也不能另行起诉追加法人代表,除非有证据证明法人代表故意转移财产。如果法人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二条 强制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