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被强拆应当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并提起诉讼。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其职责,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房屋强拆报警不立案有以下处理方法:1、申请复议;2、向检察院提出;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满足以下条件就合法: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
在面临强制拆除之后,司法机关所追究的责任主要涵盖了三种类型: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其详细内容如下: 对于行政责任而言,若经法院裁决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属于非法性质,那么受害者便可向实施此项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索赔请求。 而若是强制拆除行为产生于政府征用土地的范围之内,此时,政府部门或者负责具体执行的机构就有可能成为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其次是民事责任方面。 当强制拆除给受害者带来损失时,行政机关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负责进行赔偿。 最后是刑事责任部分。 若该强制拆除行为牵涉到政府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参与行动的领导者或是以暴力方式来阻挠合法拆迁的人员,就有可能触犯故意损毁财产罪、渎职罪
农村违建房履行报批程序后可以强拆。非法建设的房屋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老旧小区改造违建不能强拆。 对于城市的老旧小区,不论是在对其改造还是对其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中,都是不能够对其直接进行强制拆除的。相关部门如果想要对其进行强制拆除,都要经过相应的合法程序。如果它已经造成了实际上的违法,就会以通知公告的形式,让小区业主对其进行改造或者是自行拆除。那么在屡次劝告无效之后,有关部门就会申请人民法院对行政强拆的批准,如果法院批准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强拆的申请,才可以对小区进行强制拆除。
不合法。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另外,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在基本农田上不得建造养殖场,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如果强拆就只能关停。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1、在行政诉讼期间房屋是不会被强拆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即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可对其进行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行为本身的目的并不是以非法违法的行为来处理问题,执行后不论造成的局面是否合法得当,但都是应该被视为为合法的法律效力。必要维系行政管理秩序。因为只要当事
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 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 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第一步: 发现违建。 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 立案审批。 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 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 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 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 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 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 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 实施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