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建筑物是属于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建筑,不予补偿。 2、若建筑物是属于法定程序得来的建筑,法定机关是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实行强拆,且还要根据相应的补偿标准给予房屋拆迁补偿,若不给予,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1、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2、合法强拆的程序: (一)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二)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三)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
行政机关可以依规定强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当地行政机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强拆的流程是: 1、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送达决定书; 4、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征地拆迁方违法强制拆除被征地拆迁人房屋的原则是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被征地拆迁人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标准。被征地拆迁人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如果违建的房子是农民家中的唯一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是会被会强拆的。 2、如果家中“一户多宅”,违背了“一户一宅”政策的情况下,并且是因为合法继承获得的,这种情况下国家并不会强行收回,已经修建的房子不拆除,而是通过试点超标宅基地付费制度、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理。 3、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建房,之后只要进行罚款、改正、补办证件即可,也是不会被拆除的。 4、违建房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部分设施,虽然早期属于违建到目前符合要求的不予拆除。
1、非法房屋强拆的维权方式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其中的重点就是在于对强拆行为的认定。 2、按照拆迁程序规定,是被拆迁人在公告期限内既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在一定期限内不搬迁的,拆迁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由法院实施强制拆迁。 如在房屋强拆时不符合该程序,即可认定为非法强拆房屋。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在面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被拆迁当事人拥有两种有效途径来保护自己权益: 第一种方式为,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结合提出行政赔偿的诉求,相关案件可交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判决; 第二种方式则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行为存在违法违规现象,随后等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质之后,再向负责赔偿的行政机关提交赔偿请求,由该机构在收到申请之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赔偿事宜。 关于违章建筑及房屋强制执行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对于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通常会遵循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发责令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并送达责任人。
行政机关可以依规定强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当地行政机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1、房顶违建如果没有自行拆除,可以由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2、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1、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 2、不予补偿的“违章(法)建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无偿拆除的建筑,而不能以是否具有产权证或者批准文件作为判断是否是违章(法)建筑的唯一标准。没有相关的产权证明很多时候是因为社会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并不是产权人主观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