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强拆,业主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去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权,但是业主本人要弄先清房子拆迁是否合法,是否具备合法手续。 如强拆是不合法的,拆迁部门要给被拆迁户赔偿损失。 当然,对于违章建筑,政府部门经过催促后业主不搬迁的,可以启动强拆手续。
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能进行强拆活动。对于当事人的建筑物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强行拆除的,应当事先予以通知和公告,当事人对此既不提起诉讼也不申请行政复议且也不自信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建筑物进行强行拆除;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申请人。
老旧小区改造违建不能强拆。 对于城市的老旧小区,不论是在对其改造还是对其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中,都是不能够对其直接进行强制拆除的。相关部门如果想要对其进行强制拆除,都要经过相应的合法程序。如果它已经造成了实际上的违法,就会以通知公告的形式,让小区业主对其进行改造或者是自行拆除。那么在屡次劝告无效之后,有关部门就会申请人民法院对行政强拆的批准,如果法院批准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强拆的申请,才可以对小区进行强制拆除。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符合如下情形,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后,由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裁定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无权自己强制拆迁。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村委会无权强行强拆房屋。 村委会没有权进行强拆,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房屋都是非法的,面对非法强拆,建议当事人三步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第一步: 发现违建。 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 立案审批。 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 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 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 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 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 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 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 实施强制拆除。
拆迁合法,最主要的是土地依法征收,其次是强拆迁程序合法。 如果是非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一步: 发现违建。 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 立案审批。 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 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 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 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 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 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 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 实施强制拆除。
林地己建房履行报批程序后可以强拆。违章建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不合乎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