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所以强迫交易案中追回的赃款应该退赃,返还给受害人。
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为强迫交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交易罪量: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交易数额上并没有规定,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强迫交易罪,与诈骗罪侵犯的法益不同,二者之间没有可比性,具体的刑罚需要由法院根据案情综合确定。
强迫交易罪量: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强迫交易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强迫交易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