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旅游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根据新《旅游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根据新《旅游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旅游法》第10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
根据新《旅游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如果老师强迫学生留下做作业不让回家的,是属于侵犯学生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同时,这种行为也属于一种变相体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
根据新《旅游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如果老师强迫学生留下做作业不让回家的,是属于侵犯学生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同时,这种行为也属于一种变相体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
在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借条,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受强迫出具的借条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如果以暴力方法强迫他人写借条,甚至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根据规定,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借钱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借条但是没有支付借款的借条,都属于无效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