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离婚时基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基础上,夫妻双方作出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的决定,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必要条件,其二,哺乳期、怀孕、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女方自愿,可以协议离婚,但是若是男方起诉至法院,法院是不予受理的。第三,结婚的彩礼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作出的婚前赠与行为,是不能要求返还的,最多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配。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这一笔彩礼作出协商处理沟通。
处理彩礼纠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应注意把握彩礼返还的范围,有些彩礼已经由夫妻双方使用了的,不需要返还。
结婚彩礼在下列情形下可以退回:1、当事人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2、当事人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3、给付一方当事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第2、第3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钱不用退还的情形:1、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没结婚生孩子的彩礼一般要返还,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求退回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的情况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彩礼应当退还的条件有: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符合法定退还彩礼情形,对方不退还彩礼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彩礼原则上是无需退还的。但如下情形,可以请求退还彩礼:1、男女双方虽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且以双方离婚为前提;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双方离婚为前提;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