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回。
视情况而定。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夫妻离婚后,结婚的彩礼归哪一方所有,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如果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等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 没办登记就不是结婚状态。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双方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向法院诉讼请求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你们同居时期共同取得的家庭财产法官会依法分割,基本每人得到一半。
如果是无效婚姻彩礼可以退,因为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则意味着其婚姻登记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彩礼在离婚时如无特殊情况是不用退还的。彩礼的返还只包含以下特殊情形: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办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给予财产导致给与人生活困难的。所以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在一起生活那就不用退。
一方给付的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返还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离婚前未共同生活或者离婚之后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一方给付的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一般来说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提出或者法院认为可以离婚的,那么可以办理。关于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自然也就谈不上离婚;或者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为共同生活亦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可以退还彩礼。
结婚后男方借钱给付彩礼的,如果彩礼是男女双方共同签名借的,或者女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就是个人债务。
关于结婚没领结婚证彩礼是否要返还,民法典对于退还彩礼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无效婚姻的彩礼是否可以退还,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可以请求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