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坐牢留有案底没有影响,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孩子不可以报考公务员。父母正在服刑或曾经服过刑,对于子女报考普通岗位的公务员是没有影响的,但对于报考警察类岗位还是有一定限制的。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偷东西拘留15天不影响孩子,因为盗窃拘留15天,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行为,没有犯罪案底,不影响小孩。
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嫖娼属于行政处罚,对孩子没有影响。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
长辈们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子女的前途,如要求较严格的公务员职位。如果要求不严格,一般不会影响。大家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一般对于孩子考基础类的编制是没有影响的。比如说老赖的判定就是一种黑名单的认定,我们以此为例,在一般情况下对于孩子没有影响,只对父母本人有影响,1.限制高消费;2. 违反限制消费令,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3. 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4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使今后付清执行款,法院解除了执行惩戒措施,但其曾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依然在网络、报纸等媒介上留有痕迹,仍然可能对被执行人的生活产生影响。 不过如果说考军校,公务员,特种岗位的编制,涉及到政审或者其他政治要求的,可能会有所影响。
看情况,如果留下案底就有影响的。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最终经法院认定有罪,那么就会有案底。如果在刑事拘留后最终无罪释放,就不会留下案底。 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送检察院批捕,最终经法院判决认定是否有罪。只有法院才具有审判权,未经法院依法做出有罪判决之前嫌疑人是无罪的。 经审查,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也就是说释放。
有非法拘禁案底不会影响孩子的政审。如果正在服刑则会对孩子有影响。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一般情况下,父亲受留党察看处分不会影响孩子入党政审。不能入党的情形包括: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六)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七)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父母欠债不还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将会被限制消费,对子女教育是有一定影响的,如果想送子女到一些私立贵族学校的,学校将会不录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