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另外,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不合法,征(收)用土地的准备权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在没有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征用土地前,是不能占用的,就算是公益用地,也得要有批准文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两年,文件经批准后,市县政府两年内未用地或实施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可知,批准转用农用地后,满两年没有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批准文件失效。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