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待遇包括五险一金。 一、《教师法》对教师的福利待遇作了如下规定: 1.《教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2.《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退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
因病退职和病退在退休待遇上的区别: 1、病退是指企业的员工因病不能参加工作提前5年办理退休手续是国家承认的退休职工的待遇;而退职是指彻底和企业脱钩而由于退职企业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退职后不在属于企业的退休员工; 2、按照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因病退休与退职,在养老金(病退职或称病残津贴、生活费)的计算方法上并无区别,但病退职职工往往缴费年限较短,个人账户储存额较少,实际
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相当于主任科员或者副科长级别待遇。 事业单位通常是国家设置的带有肯定的公益性质的组织,但不隶属政府组织,与公务员是分别的。通常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贴。分为全部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单位性质都不相同,级别肯定不相同。事业单位通常无公务员。而叫参公管理。 通常说来,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以后
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其生活费、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 改制时内退的人员,生活费由原企业移交新企业,由新企业按月发放,并且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由企业和内退职工协商,按职工
离休干部90岁待遇规定参考如下: 离休是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 2017年离休干部待遇规定: 一、住房。离休干部的住房标准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时,应当给予优先照顾。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的建房问题,接受安置地区应积极予以落实。建房费用应按规定的建筑面积和接受安置地区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2职务*3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
全面放开二胎后实行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前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的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为止;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费。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失独老人继续享受原来的优惠政策。 《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
劳动合同中没有薪资待遇的约定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
工伤待遇向公司申请的程序有: 1、工伤认定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2、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 3、协商赔偿程序,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4、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法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