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法院执行强制措施只会冻结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一般不会冻结微信钱包里的钱。如果微信钱包内的资金属于与案件有关的款项的,或者存在其它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冻结。法院并不会限制被拉入黑名单的人使用微信软件,只是会对其账户和资金等采取强制措施。
用微信给员工发工资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在微信里骂人可不可以立案,要依据骂人的情节而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当法律证据。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微信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1、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2、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3、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
派出所可能查到微信实名。 在必要的时候,公安局可以通过微信号查询。微信号是通过手机号注册,通过调取手机号就能查出身份证号,除非手机号不是本人的户头。 根据《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 》第二条规定,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三)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五)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六)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七)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八)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一般不会对当事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但是缓刑考验期内,必须遵守相关部门的要求,比如不许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手机号码不许换等,因为有系统实时监控,一旦出了管控范围就报警,手机需要24小时开机,打电话2次不接就警告,次数多了可以直接收监。 对于缓刑人员,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追踪手机的位置,监听通话,拦截短信的。
正常情况下买家不会被罚款,但是卖家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会被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用微信支付医药费的,可以补发票。 目前,微信就诊尚未完成与医保的对接,患者不能在线实现医保报销,需要先自费。就诊结束后,患者可前往门诊专门的“微信支付打印发票”窗口办理。 例如患者就诊花了100块钱(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已经付了),如果医保能报销60元,个人自费40元的话,就诊结束后,只要前往这个窗口把医保卡给工作人员,就会把本属医保的60元用现金的方式退还给患者。
查证属实的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我国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的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有效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从法律风险上说,仍建议采取书面原件的方式,以防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证明双方当时的合意,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从证据角度来说,微信发的委托书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此电子版委托书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电子版委托书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电子版委托书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合同法》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