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
父母的安置房继承方式为: 1、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父母一方健在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父母一方去世,一方健在的,应当先将父母共同所有的财产即房产的一半分出为健在一方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
父母留有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按协议或者遗嘱继承,没有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由父母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遗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父母健在房产不可以继承过户。
继承安置房首先按照遗嘱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房子继承需要以下继承手续:1、父亲死亡证明、房产证、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工作人员将审查材料。如果没有问题,他们可以办理财产继承,领取新的房产证;2、可持继承手续及父亲死亡证明、房产证、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工作人员将审查材料。如果没有问题,他们可以办理财产继承,领取新的房产证。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若老人没有立遗嘱,那该房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婚前财产的继承: 1、有遗嘱继承的,按照遗嘱内容按比例的继承;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按照协议内容继承遗产; 3、没有遗嘱、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