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行为的性质。
处分是指对某项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可以分为有偿处分和无偿处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
一、夫妻一方无偿处分共同财产的性质
关于此问题,司法界和学界看法不一,概括的说有这样几种意见:
通说认为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无效,但应当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共有人当时明知而未反对,则应承认其有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共有让你转让共有财产属于有权处分,认为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不属于有权处分,则是存在权利瑕疵,应该适用权利瑕疵担保制度;
第三种观点认为:共有人若以自己的名义擅自处分共有物,不论双方善意与否,买卖合同有效,但恶意串通的除外。如果以全体共有人身份处分的,则应视为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