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十章专门就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了规定。该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 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