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发生后,只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不能作为行为人免责事由。 如果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规定按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就应依照相关推定责任。如果法律未按特殊侵权作出特别处理规定,则要考虑公平责任适用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交通意外事件交强险会赔偿。一般情况下,不管投保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有没有责任,交强险都会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