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若发现双方感情不和按法律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用以下途径: 1、协议离婚,这种是由双方一同协商决定离婚,签订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一般程序比较简单; 2、诉讼离婚,这种是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然后由法院按照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定双方是否可以离婚,一般程序会比较复杂点。
登记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