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一般不会成为失信人。公司被纳入失信执行单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消费,其他人是不影响的。以上人员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在被认定为失信人员之前,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留下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当事人。而联系不到当事人的话,就不会再另外进行通知了。被列为失信人员以后,当事人会被限制高消费,这样对于日常的生活是有一定影响的。请失信人员尽快还清欠款,解除失信的状态。 失信人员只要将所有的欠款结清,就可以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删除,这样一来个人征信是可以恢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