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看签订的合同内容是怎么规定的,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只要口头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协议或者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依法成立; 2、没有《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应当办理相应手续。
这份协议只对双方有效,对外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合同要成立,也必须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才成立。承诺通知必须是由承诺人作出。符合上述条件,无抵押人承诺的抵押担保合同也能成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国法律承认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一般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被收养人户口落在收养人的家里,是否说明收养关系成立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被收养人落户在收养人家,不是以父母、子女的方式落户,而只是挂靠的关系,那么该落户行为和收养关系无关; 2,如果被收养人是以收养人的子女的身份落户在收养人户头上的,则收养关系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债权的转移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但是想要债权转移成立,是需要债权人满足相应的条件的。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索赔的意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