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二婚没有户口本,可以先到户籍管理机构开户籍证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进行登记。如果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上的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单位印章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籍贯和户口所在地区别如下: 籍贯不会改变,户口所在地可以更改。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以户口迁移的新地址为户籍所在地。户籍制度是指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
离婚不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我国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非户口所在地一般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
规定在户口所在地,也就是你出生的城市,到社保局拿申请表格,填写登记好后,每月要按时缴费,如果三个月没缴费,就会被消名
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
离婚不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