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房产公证书的内容如下:1、公证名称;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房产公证书的内容如下:1、公证名称;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房产作为不动产实在是价值很高的,然而房产的价值又会和房产所在地段,环境,交通有着重大关系,因此可以看出房产的价值,为了不让自己的价值收到损害,房产公证就显得极为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房产公证书的内容如下:1、公证名称;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房产公证书可以应权利人要求出具相应的份数,并没有严格规定需要几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公证书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配的证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下: 1、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2、可以确保此次房产交易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房产公证书的内容如下: 1、公证名称;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3、公证事项; 4、公证内容等。
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的程序是: 1、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房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 3、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