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产归还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原则上是有效的,但需满足法定条件。若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形,或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具体分析
一、离婚协议房产归属有效的条件
双方自愿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需基于双方平等协商,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如一方被迫签字)。
内容合法合规
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如约定将房产归子女但未过户,则实际产权仍归登记方)。
登记或履行义务
涉及房产过户的,需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仅凭协议无法直接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例外情形:约定可能无效的情况
涉及第三人利益
若房产存在共有权人(如父母、债权人)或协议损害他人权益(如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相关约定可能被法院否定。
恶意规避法律义务
如一方在负债未清偿时通过离婚协议转移房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参见下文案例)。
未履行法定程序
仅约定但未过户的房产,产权仍以登记为准,不可直接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