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一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房产的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房产赠与合同就生效了。但是房产赠与合同生效不等于房屋就已经属于受赠人了。房产以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产还不属于受赠人,只不过是赠与合同赋予了赠与人办理过户的义务,以及受赠人取得房产的权利。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房产赠与才算真正的完成。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房产需要登记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在房屋过户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
在合同的开始部分要先将双方的身份、房屋的基本信息进行工证,然后再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进行规定,比如养老等,最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具体内容如下: (1)赠与双方当事人。写明双方的关系。 (2)赠与的房地产的基本情况。赠与合同应载明标的物即赠与房地产的座落、地号、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或是划拨)、土地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面积、占用土地面积、房屋结构、四至界限、附着物、附图等。 (3)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表示自愿将特定的房地产赠与给受赠人的意思,应载于合同。 (4)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房地产的意思,也应载于合同。 (5)交付时间。合同应载明何时,以何种方式交付赠与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