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 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有的,办完房产证后手里应该还有一份购房合同。 在购房时签署的合同一式多份,至少4份(现房全额),如贷款则更多。 基本4份:一份是买方、一份是卖方、一份是网上备案、一份是办理产证。 如贷款,则贷款银行要一份。 公积金贷款,除了贷款银行外,保险公司(公积金贷款强制保险)要一份。 如果组合贷款,则上述合同总数有7份。
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一般情况下不能退房。 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样板房应与购买房屋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样板房仅是作为买卖房屋时的参考,应当允许样板房与所购房屋因楼层、位置等不一致而有差异,对这些差异应当有合理的预见。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是: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购房者如果决定2015年买房,那么从2010年起,需连续在北京缴纳社保或每月纳税不为零。 在户口上的相关规定。如果你没有北京的户口,也没有5年以及以上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就算你有再多的钱,你都没办法在北京来买房。根据中国房地产研究会的副会长顾云昌的观点,方案中的这些限购措施,尤其是对于外地人的限购措施,是目前我国国内严格的限购措施。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北京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购房者买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北京出台了的“京十五条”中,明确的规定对于已拥有了1套住房的北京市的户籍居民家庭(包含驻京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的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的作居住证》的家庭),持有北京市的有效暂住证、在北京市确定没拥有住房并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市的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二手住房)。 3、购房者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外地人在北京限购一套住房。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交易需要的证件以及流程。评估-地税局缴纳税款-财政契税征收处缴纳契税-房产登记过户二,按揭过户的流程评估-买卖双方到银行办理按揭申请-地税局缴纳税款-财政契税征收处缴纳契税-房产登记过户-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放款给业主整个按揭交易流程需44个工作日。
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的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5、交纳相关税费。 6、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是等网签后才签订的,签署后交到房管局备案,之后才会发放手中,只要已经备案,而开发商从房管局取回了,那么就可以拿到购房合同,所以就需要咨询开发商,看其何时办理完备案手续。
不可以。按照我国政策,以贷款形式购买的住房在房贷未还清之前直接转卖是无效的。因为贷款没付清,房产证应该是押在银行里。中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 1、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2、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商品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商品买卖合同主体如何明确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应先审查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身份信息等资料是否真实,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签约的权限。 2、商品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如何明确买卖合同中应视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 3、商品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如何要求质量要求,是指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经双方约定,必须要达到的技术等级,如国际认证标准、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或者符合机器质量法规定的其他标准,出卖人出卖的物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